江蘇鹽城市駕考中心二期幕墻及鋼結構工程的招標公告
一、鹽城市公安局的車輛管理所及駕考中心二期幕墻及鋼結構工程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鹽發改審【2011】47號,標題:關于鹽城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遷建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并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報名。鹽城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鹽城市亭湖區環保工業園慶豐村
2、工程規模:幕墻面積約2.6萬?,鋼結構約430噸,綜合樓建筑面積19800?,檢測樓建筑面積4000?,工程造價約 3000萬元。
3、工期要求:為 12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3年 1月。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質量要求:質量標準合格,質量目標為確保“市優”、力爭“揚子杯”。
三、本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主要招標內容為鹽城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及駕考中心二期工程的幕墻、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四、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 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或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同時具有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 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投標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或裝飾裝修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資質(投標報名時應提供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且具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投標申請人的授權委托人、投標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申請人投標時應提供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等不少于5人】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12月連續12個月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單據原件(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有名單并注明繳費期間)。
4、業績要求:投標項目負責人須具有2010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時間為準)以后承建過單項合同額達1800萬元及以上或幕墻建筑面積達16000?及以上的且質量獲合格及以上等級并經項目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招標備案的辦公或綜合樓室外幕墻工程的業績。【業績資料要求:
投標時須提供符合上述業績要求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驗收證明原件,同時投標項目負責人姓名、單項合同額指標和建筑幕墻面積指標均須在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或中標通知書三項原件中有所體現。招標備案可為合同加蓋備案章、中標通知書中有所在地招投標管理部門的備案用章,否則業績不予認可;業績非投標人承接的也不予以認可】。如在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單位業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招標人可向招投標主管部門要求沒收投標單位的誠信保證金。
5、招標人謝絕聯合體及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報名。
6、投標報名人有不良行為的,在公示期間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報名。
7、本工程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誠信保證金(含投標保證金,下同),數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誠信保證金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基本賬戶上直接轉(匯)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帳戶(收款單位: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戶銀行:鹽城市建行榆河分理處, 帳號:32001733936059372133,聯系電話:0515-88587321),投標誠信保證金可采用轉賬或電匯方式,投標誠信保證金匯出單位應與投標報名單位名稱完全一致。
誠信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銀行基本存款帳戶匯出,憑借匯出證明及基本帳戶證明到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具誠信保證金收據,開標時投標人將誠信保證金收據交工作人員核驗,否則視為投標人未繳納誠信保證金,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
誠信保證金退還方式:未中標的企業繳納的誠信保證金在中標結果公示后退還給投標人;非中標人(中標候選人)的誠信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退還;中標人的誠信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仍存于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帳戶。中標人的誠信(履約)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且中標單位進場施工后,憑招標人出具的工程建設項目履約情況反饋表和施工進度情況說明,經專業招標辦備案后,按施工進度給投標人分期辦理相應比例的誠信保證金退還手續。中標項目竣工驗收前,退還誠信保證金總額的90%,其余的10%竣工驗收通過后予以退還。
五、本工程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辦法。投標時項目負責人與報名時不一致的,開標前需辦理變更手續,否則作無效標書處理。本工程評標定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附后)。
六、投標報名:
1.報名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1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現場報名地點: ht 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七、招標文件的領取:
1.領取時間: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11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領取地點 : ht 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標文件價格:每套售價¥300.00元。
八、評標辦法
本招標工程的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計分。根據得分高低推薦標明順序的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依法確定中標人。
(一)、招標最低控制價的確定:
設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所有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A,若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為7家或7家以上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投標報價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則:
招標最低控制價C=A×K,
K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3%-96%。
C值一經確定,在后續的評審中出現的任何情形都將不改變C值的結果。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
(二)、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原件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審查以投標人提供的下列資料原件為準:
(1)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2)項目負責人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臨時執業證書原件;
(3)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
(4)授權委托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等不少于5人】與本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及2012年1月—2012 年12月連續12個月在本單位向投標人所在地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有名單并注明繳費起止期間)。
(5)符合本公告業績材料要求的業績材料原件。
評標委員會對上述原件材料進行審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資料或原件資料不全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三)、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標、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等于或高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少于9家(含9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標、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等于或高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9家時,從招標最低控制價向上自低到高選擇9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投標人的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的要求。
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最高限價。
1.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
2、報價分計算
2.1 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最低的得70分;
2.2 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分部分項少于10項的,全部清單項進行重點評審)。
3.2 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的內容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 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基本分 5 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及目標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或目標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工期符合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諾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 (18.5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7.5~18.5分,以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9)季節性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
施工組織設計總頁數不超過100頁,每超過1頁,扣0.1分。
(五)項目負責人業績加分(1.5分)
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市優、省優、國家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優工程最高加0.6分,有效期二年;國家獎最高加1.0分,有效期三年。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 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加0.1分,省級加0.3分,國家級加0.5分,有效期均為一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加分時,只針對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一次分值,不重復加分,有效期以獲獎證書時間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計算。本項以投標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報告原件、工程有效獲獎證明材料原件(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原始件)計分,如項目負責人在合同中排列不是第一位的,其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如合同中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且在中標通知書中有項目負責人姓名方可認可。
上述獎項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其他獎項也不予計分。
六、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有違反建筑市場與招標投標管理法規的不良行為,被查處并經市招標辦記錄在案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相關規定扣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3、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作廢標處理。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公安局
聯系人: 李玲
聯系電話:0515-83220009
地址:鹽城市平安路9號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鹽城市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立東
聯系電話:0515- 68666304
地址:鹽城市迎賓南路路2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