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海峽出版物博覽交易中心總部大樓鋼結構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福建新華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的招標編號為 0624-12170427 的 海峽出版物博覽交易中心總部大樓項目 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榕發改審批(2012)13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建新華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作為上述項目的代建單位,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現決定對該項目的 勘察、概念性方案設計 進行國內 公開 招標,選定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海峽出版物博覽交易中心總部大樓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設計招標項目 ;
2.2. 建設地點: 福州市福興經濟開發區福光路與紅光路交叉處 ;
2.3. 工程建設規模: 擬設計工程的用地面積為15151?,規劃總建筑面積:71572.8?,其中:地上建筑面積60604?(含展示中心18181.2?,辦公樓42422.8?),物業用房242.4?,地下建筑面積10968.8?(不計容)。建筑占地面積:4545.3?,建筑層數:地上33層、裙房4層、地下2層,建筑高度:按≤128.4m,建筑密度≤30%,建筑容積率≤4.0,綠化率≥30% ;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約 35000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 26000 萬元。
2.5. 招標類型: 概念性方案設計招標 ;
2.6. 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 建設規劃選址紅線圖內的所有主體工程、附屬工程的勘察和設計 , 包括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詳勘)、方案設計(含總平面規劃優化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期間指導、配合和服務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
2.6.1. 內容: 本項目建筑紅線圖內建設報審、招投標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圖紙;其中建筑安裝工程包括① 建筑工程、裝飾工程 、建筑幕墻工程 、結構工程(含地下室支護工程) 、鋼結構工程、人防工程、建筑電氣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工程和高低壓配電房等所有專業工程施工所需的圖紙設計;②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詳勘) 。 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2.6.2. 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 2012 年 11 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 25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
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 本招標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若為聯合體投標時,則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 注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企業,應當是其所在國或者所在地區的建筑設計行業協會或組織推薦的會員,若無上述資質,應與國內具備上述資質的設計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一 級 國家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
備注: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由聯合體牽頭人派出。
3.3. 投標人及其擬擔任 本招標項目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均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 。“ 類似項目設計業績”是指 (下同): ①自本招標文件開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完成設計的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單體建筑面積不低于70000?(含70000?)的公共建筑的設計項目;② 若為聯合體投標,“類似項目設計業績”必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3.4.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5.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 時 00 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廈南向13層)購買招標文件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提交: 單位介紹信(原件)及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
4.2. 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每份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 100元 。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 。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銀行轉帳或電匯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壹拾萬元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2012 年 7 月 18 日 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8. 費用
8.1. 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為 26000 萬元,估算的工程設計收費金額為655.9232萬 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 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的上下浮動幅度值、勘察費計算辦法等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9. 聯系方式
項目業主:福建新華發行(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26號 ,郵編: 350001 ;
電話:0591- 87559434 ;
聯系人: 鄭敏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園路68號 ,郵編: 350001
電話: 0591- 87560893、87500203 ,傳真: 0591-87500203
聯系人: 吳明禧、傅志山
投標保證金匯入賬戶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福州五四支行
開戶名稱: 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帳 號: 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稱:福建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廈南向1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