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復核官司打了一年九個月
前年初,一位居住于東涌的香港居民認為大橋動工及通車會影響其健康,于是入稟法院,指控港珠澳大橋香港的兩份環評報告及環境許可證不合法及不合理,因此通過法律援助申請司法復核,希望推翻有關決定。香港高等法院在去年4月作出裁決,裁定大橋環評報告無效,原因是報告沒有做獨立的基線評估,以及沒有比較如果不進行工程的空氣質素情況。
港府于去年5月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在去年9月27日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復核裁決政府上訴成功。鄭汝樺當時表示,會全力爭取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20年年底動工,相信大橋可如期在2016年通車。
昨日,運輸及房屋局在回應議員的文件中提到,自2010年1月港珠澳大橋司法復核官司開展至上訴庭于20年9月作出裁決的1年零9個月之間,除了可以繼續工程的設計及勘測外,其他的法定程序及撥款程序完全停頓下來,以致大橋本地工程受司法復核而造成延誤。
在去年9月上訴庭作出裁決后,政府加快進度,所需的法定程序及撥款程序在兩個月內完成,大海填海工程得以在20年底前展開,但工程也因司法復核案件影響延遲一年之久。
撥款獲得通過,會盡快展開工程
鄭汝樺解釋稱,去年評估工程成本會因為延遲招標增加65億港元,而工程價格在過去半年內上升,加之投標者對工程的風險評估高過預計,令造價再度調高,達到88.6億港元。她表示,如果撥款獲得通過,會盡快批出合約,以展開工程,希望減低成本增幅。
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調整后,工程預算將由此前的約161 .9億港元增至250 .47億港元。鄭汝樺表示,若工程能在2012年上半年開工,則仍能在2016年完工。據悉,撥款申請在獲得交通事務委員會通過后,將于5月初交由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