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設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修訂后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印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工作。2006年9月印發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06]220號)同時廢止。
各地在審查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請及時告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和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
聯系電話:
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趙 磊 010—58933376
全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戴國瑩 010—64517448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下載: 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gczl/201012/P02010122854546417106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