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問題。新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正在征求意見,即將完成修訂。總目標是:簡政放權,逐步淡化行政審批。做好已有的企業資質標準修訂工作,將進一步下放資質審批權限、改進行政審批方式。在資質類別設置方面,對于市場能自主選擇的,取消資質類別設置,對業務范圍相近的資質進行合并,同時簡化考核內容,重企業、人員信用狀況、安全質量等指標。
一級建造師注冊和招標代理甲級資格認定的審批權將下放。建設工程企業的延續審查工作下放省級住建主管部門,下一步,將建立權責明晰的分級審查機制,將綜合指標和非注冊人員指標的審查委托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改進行政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推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