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對綠色建筑項目管理和實施情況進行督察,并組織專家對部分示范工程技術指導。
綠色建筑項目管理見成效
據悉,福建省各地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全過程,以公益和民生建筑項目為重點,大力推進綠色建筑行動。截至8月底,百項重點示范工程已完成投資364億元,占比38%;88個項目已開工建設,開工率88%,其中38個項目已基本完工;該省新增綠色建筑面積達149萬平方米。在實施過程中,福建省規劃、建設、房管部門各負其責、合力把關,確保應建項目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此次福建省住建廳重點督察2014年1月1日起立項的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和廈門、福州、泉州等市財政性投資的保障性住房。督察中發現絕大部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動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建設,從規劃、設計、圖審、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有效把關。廈門將綠色建筑要求歸入規劃條件作為土地招拍掛出讓條件,廈門、漳州、福州、寧德、龍巖、平潭等地規劃主管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規劃審批過程中予以落實。福州加強綠色建筑項目管理,對2014年1月1日之前立項仍處于方案設計或初設階段的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項目,要求按綠色建筑標準深化設計、審查。福州市建委組織編制《福州市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點(試行)》,指導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開展工作。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加快實施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行動的通知》明確工作目標、各方主體責任,強化工作考核。廈門市于2011年8月率先發布保障性住房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通知,并得到較好的貫徹,目前廈門市保障房項目二星級1個,一星級5個,位居福建省前列。
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激勵
另外,為了推進綠色建筑穩步發展,福建省各地都加大資金投入與政策激勵,莆田、廈門、龍巖等市積極創新,從財政、稅收和設計費等方面對綠色建筑實施激勵。莆田市加大綠色建筑資金支持力度,對列入國家、省、市級示范項目予以15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取得星級標識的項目按一、二、三星分別給予10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的獎勵。廈門市在土地招拍掛、立項、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等階段全面落實綠色建筑建設要求,對存量土地主動按綠建標準實施的建設單位和購買綠色商品住宅的業主給予獎勵和契稅返還。龍巖市大力發展預拌砂漿,市財政對綠色建筑示范項目予以10元/平方米獎勵。
同時,福建省百項示范工程穩步推進,帶動效應逐漸顯現。21個綠色住宅小區示范項目開工率95.2%,完工率14.3%,二星級以上項目9個;16個大型公共建筑項目開工率87.5%,完工率37.5%,三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項目5個,二星級以上8個;路燈節能改造項目開工率100%,完工率75%;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開工率89.5%,完工率68.4%。
針對問題積極改進
本次督察中,福建省住建廳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包括部分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綠色建筑重視不夠,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實。還有部分綠色建筑百項重點示范工程建設進展緩慢,推進進度滯后。保障性住房受建設標準和成本控制的制約,普遍存在樓板隔聲、日照等指標難以滿足綠建標準要求等問題。
根據督察發現的相關問題,福建省住建廳要求各設區市要繼續挖掘政策潛力,從財政、稅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未出臺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地市要加強協調。同時做好項目建設和管理工作;要加強綠色建筑百項重點示范工程的項目責任制落實,重點督促滯后項目加快實施進度。(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