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城市里使用玻璃幕墻的高層住宅和寫字樓越來越多,給城市增添了不少動感。然而,這幾年很多城市都發生了玻璃幕墻自動爆裂導致脫落的事故,玻璃幕墻的安全再度引起關注。記者近日采訪發現,目前省城不少玻璃幕墻建筑開始進入老化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可是,目前并沒有明確的職能部門對玻璃幕墻進行有效監管。
應做定期安檢物業部門“不了解”
記者在省城五一路看到,一棟24層寫字樓,其藍色的玻璃幕墻上已經破開了一個直徑約1米的“天窗”,旁邊還隱約能看見透明膠布固定的痕跡。隨后,記者又走訪了迎澤大街、長治路等地的多處高層建筑,發現不少建筑上安裝的玻璃幕墻有松動的跡象,隨時有脫落的危險。
建設部于2006年頒布的《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規定,玻璃幕墻一般每五年應檢查一次,原則上每十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鑒定。可采訪中記者卻發現,省城很多高層建筑對玻璃幕墻僅僅是每半年或每一年清洗一次,根本談不上對其進行安全檢查,更別說對其進行安全鑒定了。
“玻璃幕墻要是沒有損壞的話,我們不會進行更換。”省城解放路一高層小區所在物業公司負責人秦先生說,小區高層建筑上的玻璃幕墻其維修費用一般在十多萬元,如果要對玻璃幕墻進行維修更換的話,這筆錢只能是由小區的業主來出,“要所有的業主都同意出錢,確實很難協調。”秦先生還表示,小區已經建成有近十年的時間了,玻璃幕墻從未出現過松動脫落的情況,因此他們并沒有對其做過專門的維護。長風街一高層酒店的工程部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酒店的玻璃幕墻除了幕墻供應商每年查看一次外,平常也沒有什么其他的維護措施,至于說玻璃幕墻是否需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測,他表示并不了解。
不僅是物業部門,不少業主對玻璃幕墻的維護也是知之甚少。昨日,記者在省城多個采用玻璃幕墻的樓盤隨機采訪了幾十名業主,絕大多數業主都表示自己從沒有注意過玻璃幕墻的維護和保養。家住五一路一個高層小區的市民趙先生說,小區對于玻璃幕墻很少采取保護措施,自己對于這方面的問題也不是太關注。
多個部門都說不在職能范圍內
雖然《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玻璃幕墻要定期檢查和鑒定,但是玻璃幕墻的安全與否應該由哪個部門進行檢查呢?
太原市質監局一位技術人員告訴記者,我省建筑行業大概在1999年開始大量使用玻璃幕墻,到現在,有的已是10歲“高齡”,已呈老化趨勢。一旦有外力作用,比如刮大風,或者高溫天氣時內外溫差大,很可能出現玻璃脫落的情況。不過,該技術人員卻表示,質監部門會對施工現場使用的玻璃進行質量監督,查看是否有相關質量證明等,但已建成的玻璃幕墻則不屬于他們的職能范圍。而建設部門則表示,“我們是管規劃、建設的,玻璃幕墻的監管、檢測不在我們的職權范圍之內。”
相關的職能部門不監管,那么是否有專業的檢測公司對省城的玻璃幕墻進行檢測呢?記者聯系到了省城一家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公司。“玻璃幕墻不用定檢,我們沒有這種業務!”該公司負責人稱,公司只是在施工前對玻璃幕墻的施工工藝、材料等進行檢測,并不負責工程完成后玻璃幕墻的檢測。據其介紹,即便是這種在施工前進行檢測的公司我省也僅有兩家,還是兩年前剛剛出現的。
既然國家有相關管理辦法,為什么玻璃幕墻的監管卻仍是一個空白區?山西省建筑裝飾協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建設部頒布的管理辦法只是一個暫行辦法,并不具有強制性,辦法僅僅明確了幕墻的安全維護應該由業主負責,但該由哪個職權部門進行監管、檢測,該辦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另外還有一系列的問題需要解決,比如說業主不愿意對幕墻進行檢測怎么辦?檢測后,檢測報告要交給哪個部門接收?涉及需要更換、維護的話,費用由誰來出,業主是否愿意承擔?”
目前玻璃幕墻的維護僅限于對外表面進行清洗,出現破裂等情況進行更換,無法對螺絲是否松動、玻璃膠是否老化等內在問題做到監控。該工作人員稱,“等到出現傷人情況才重視這個問題,那就晚了!”
如發生事故物業是第一責任人
玻璃幕墻無人維修,也沒有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那么這些玻璃幕墻如果掉到街上砸傷了行人,責任應該如何界定呢?對此,山西晉浩律師事務所馮志剛律師表示,按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玻璃幕墻作為建筑附屬物,應由建筑物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擔監管責任,“物業部門作為玻璃幕墻的管理者,是第一責任人。”
馮志剛律師說,一旦發生因玻璃幕墻墜落而引發的事故,如果該建筑物有租賃關系,那由承租人負責;如果是物業部門代為他人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確了物業部門因監管不善所應承擔的責任,那物業部門就要對玻璃幕墻帶來的安全隱患負責。
玻璃幕墻事故頻發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1、2007年到2009年,重慶渝北區渝安龍都小區先后有12家圓弧形玻璃自爆,高空墜落的玻璃砸壞了6輛車。
2、2009年8月29日,武漢某銀行大廈突然下起“玻璃雨”,碎玻璃隨風掉落,前后持續十余分鐘,兩名路人受傷,一輛轎車天窗被砸碎。物業部門透露,是41樓一塊鋼化玻璃自爆后被大風吹落造成的。
3、2009年8月9日,深圳龍崗區一對父子被脫落玻璃幕墻砸中,兩人血流滿面,兒子顱骨骨折。
4、2009年8月8日,福州五四路25層樓處玻璃幕墻從天而降,砸中大廈門口轎車。
5、2009年4月9日,廣州中山大道一塊玻璃幕墻從18樓墜落,砸中一名僅7個月大的男嬰,所幸男嬰生命無虞,但額頭部位傷勢較重,總共有3處明顯撕裂傷,縫了13針。